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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义教授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9-09-16 16:25 点击: 作者: 来源: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表彰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我校外语学院张永义教授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09]106号)文件指出,在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巨山小学等500个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冯勉等720名同志“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追授杨爱军等3名同志 “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刘畅等78名同志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追授)周汝兰等30名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另据教育部(教人发[2009]15号)文件精神,教育部表彰了“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我校张永义教授被授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文件指出,为表彰他们为中小学生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教育部决定授予冯勉等199名同志“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罗俊等100名同志“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刘畅等100名同志“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孙慧环等34名同志“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授予钱伟量等34名同志“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杜汇良等34名同志“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