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始于上世纪60年代初的甘肃工业大学外语教研室。学院现有英语系、日语系、俄语系、大学外语教学一部、大学外语教学二部、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部等教学基层组织,设有英语、日语、俄语3个外国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具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俄语笔译方向)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英、日、俄、法4个语种的外语教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06年获批,2007年正式招生,现设有五个研究方向:专门用途英语(ESP)、翻译理论与应用、外国语言与文化、二语习得与教学法、认知语言学五个方向。硕士生教学团队成员均具有海外研修、学术交流、访学等经历,师资结构合理。
本学位点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当前状况和发展趋势,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语用学、语义学、研究方法与统计学、普通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话语分析、认知语言学、对比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学科前沿与科学素养、ESP理论与研究方法、ESP翻译:理论与实践、第二语言习得、外语教学法、跨文化交际、高级口译理论与实践等。
二、拟招生专业学科及专业代码
2026年拟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的学科专业如下:
学科名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专业代码:050211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5、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四、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
考生提前联系外国语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批准后,进行下列环节。
申请人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3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371369052@qq.com
*报名满15人班额开班,考生报名确认及缴费前需与学院联系。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2026年6月1日-10月30日,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依次完成注册-登录-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
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申请。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
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审核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兰州理工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3);据实填写各项信息。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需用A4 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以便装订存档。
⑤《兰州理工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附件4);
⑥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学院组织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如有需要,学院可另开展笔试等考核形式。
(三)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
资格审核合格并且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携带学院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于2026年11月1日-11月11日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资格核查和现场照相。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核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不予注册,逾期不再补采。
(四)确定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资格审核、复试考核、信息采集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11月20日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送招生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人员完成培养费缴纳后,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国家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通过资格审核和转入在册库管理,研究生院将其纳入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入学报到、课程学习等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通知。
(五)确定导师
二级培养单位为已录取的申请人统一指定培养导师(班主任),申请人通过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后确定论文指导教师。
五、学费缴纳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费用4.5万元/生,包括课程培养费、学位申请费(含学位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分两个阶段通过学校财务平台统一收取。第一阶段课程培养费2.5万元/生,在现场确认前一次性交纳;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为2万元/生,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国考)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通过资格审核学员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同等学力人员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方可获得入学资格,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后方能论文送审。同等学力人员因考试不合格、答辩未通过等原因未获得学位,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六、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校从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
(一)课程考试
1、校内课程学习考试(简称“校考”)
按照相同专业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或考核。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成绩。培养方案和课程表见《外国语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5)。
2、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简称“国考”)
按照所申请学科的要求,参加一年一度的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见附件6。
2、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认定
申请人要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学院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的要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才能申请答辩。
3、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当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1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七、硕士学位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要获得学位授予,须具备如下条件:
1、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五年内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2、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兰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五年内未完成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本次申请过程终止。
八、有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人只有完全达到告知书中学校规定的要求,才能申请获得学位。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的任何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所缴纳费用不退。
3、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参与评奖评优,不安排住宿。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4、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或论文抄袭剽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已发给学位证书者,撤销其学位证书。被撤销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甘肃省教育厅宣告无效。
5、我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除我校(学院)官网招生宣传以外的其他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文理大楼406室
邮政编码:730050
联系电话:0931-2973925(邱老师)
QQ群号码:1046558265(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同等学力咨询群)
信息发布平台: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
https://zhaosheng.lut.edu.cn/index.htm
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
https://waiyu.lut.edu.cn/
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及外国语学院以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及外国语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专业目录
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附件3:兰州理工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附件4:兰州理工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
附件5:外国语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6: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