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宪法为纲”主题学习活动

作者:通讯员-邱俊作时间:2018-12-07点击数:


贾永胜老师带领学习


学生发言


学习现场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积极组织全院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书记开展宪法教育会议,会议由学院团委书记贾永胜主持。

会议开始,贾永胜组织全体班级团支部书记进行了宪法内容的小测试,并现场进行评阅,会后公布测试结果。会议第二项,贾永胜结合《宪法》内容给各位到场的学生代表介绍宪法相关知识,组织同学们学习相关文件,内容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宪法的作用是指引我们怎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当我们利益受损时,宪法是用来保护我们的;第二,宪法的作用至关重要,是国家的根本法,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保障。贾老师指出,学习宪法,一是要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宪法纳入学生及老师的日常工作重点。二是要落实制度,确保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三是要精心组织,提高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四是要加强宣传,营造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氛围。会议最后,由在场的各个团支部书记汇报近期来的团日活动工作,每个团支部书记都认真且负责地对自己的工作做了小结,并互相汲取经验,弥补不足,发展优点。听了大家的工作汇报,贾永胜针对大家以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一、创新性,丰富团日活动内容;二、坚持性,坚持才会有功效;三、领导性,明确团支部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引领班风学风建设;四、团结性,建设班级凝聚力;五、纪律性,作为团干部,要具有自觉意识,做好纪律示范。

当代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骨干,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宪法意识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和实施。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体现了学院工作的条理性,让团支部的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而且极好地培养了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使其自觉地把宪法作为自己的最高政治修养、法律修养以及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最高准则,对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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